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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发布《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2023年第1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12月12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1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月17日。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3年01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01月16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3年01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