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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汕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最新消息

2023-03-22 17:04:43    来源:本地宝


【资料图】

【申领条件】

1、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汕头市、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汕头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最新提醒】

自7月1日起,广东省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汕头市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有所调整,请失业待遇领取人周知。

汕头市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待遇的发放时间由次月10日前改为次月15日前(含15日,遇节假日顺延),相较以往延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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